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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院名称: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4113014788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58号

第七条 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第八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院简介: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秦皇岛技师学院,2023年正式改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河北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学院坐落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总占地面积627亩(含非产权独立使用),建筑面积近3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2亿元,办学条件一流、育人环境优良。

学院坚持“传承薪火、德技并修、产教深融合、服务京津冀”办学方针,秉持“厚德强技、砺能笃行”校训,弘扬“大匠铸器、淬火成钢”办学精神,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六链五群”、河北八大重点产业和秦皇岛市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省内一流的高水平高职院校,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精湛技艺、创新素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紧扣区域产业布局,聚焦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构建智能制造、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特种设备、信息安全、现代服务六大专业群,开设26个专业,与区域产业链、岗位群实现精准对接。现有在籍学生1.2万余人,教职工412人,专兼职教师375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01人,“双师型”教师111人,汇聚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燕赵黄金台聚才计划”学科领军人才、燕赵金牌技师等高层次人才16人,师资结构合理、生源规模稳定、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学院坚持“党建+专业+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匠心红脉”思政实践基地,构建特色思政育人体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统领教育教学全过程。学院创新“13511”校企合作模式,与中信戴卡、兴龙集团、上海大众、长城汽车、小米汽车、奇瑞汽车、青岛海尔、施耐德电气、奥的斯电梯等百余家优质企业深度合作,以“1+1+N”模式共建智能制造产业学院,打造“校中厂、厂中校”实景育人场景,开设企业定制订单班,校企协同推行“双导师制”,构建了头部企业引领、专精特新企业支撑、中小微企业协同、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助力的全链条产教融合育人生态。学院深化“岗课赛证”综合育人,联合企业重构“平台+模块”课程体系,核心课程项目化占比超60%,育人质量稳步提升,师生在各级技能与文体赛事中屡获佳绩。学院依托“一基地三中心”平台,拥有18个职业24个工种培训评价资质,年均开展技能培训鉴定近万人次,社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与吉隆坡科技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与中信戴卡共同培训海外工厂技术骨干,办学国际化水平稳步提升。

面向未来,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将坚守职教初心、深耕产教融合,强化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品质,全力打造区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与智力保障。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我院认可各省(市、区)投档规则,按照各省(市、区)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五条 我院在提档和录取时均执行相关省份(市、区)优惠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于进档的非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

第十七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和所在省市区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或校际联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所在省市区相关招生要求。学院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及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考生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体检要求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要对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情况进行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录音技术与艺术专业学费7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八人间有空调700/年/人,八人间无空调650/年/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电话

电话:0335-3069986、3069987

学校网址:http://www.qhdgzy.com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6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