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英雄街道师大社区东丰路西1999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地理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体育康养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
专科专业:
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学年;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学年;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学年;
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学年。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学校设立以“奖、助、贷、补、缓、减、免”有机结合的全方位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内容。此外,学校设有学校奖学金、竞赛活动奖励、学生生活补贴、临时困难救助、考研奖励金、“爱心一元钱”、勤工助学、学费缓交和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条 学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实际,制定我校各专业的体检要求。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专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3.专业录取。普通类专业根据考生投档分数(含政策性照顾分,下同),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4.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或选考历史科目组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理科类或选考物理科目组以数学、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分文理科类或“3+3”模式改革省份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体育等其他特殊类型专业录取时单科排序照此执行。若考生所在省份招考文件规定了相关的排序方法,则按其办法执行。
5.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凡是未填“同意(是)”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高考改革省份,对于采用“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6.退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且符合录取条件和培养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条件和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7.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 +(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总成绩、文化课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bdxy.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英雄街道师大社区东丰路西1999号
联系电话:0434-6090999 6091999
联系人:王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